2010-07-01

ECFA騙很大

馬英九堅持ECFA一定要包裹表決,除了不敢得罪中國老大之外,更重要的是ECFA問題重重,根本不堪逐條檢視,一旦訴諸逐條,就會拆穿國共騙局。

首先是掩蓋開放時間表。ECFA分明提到雙方「實質多數」關稅和非關稅障礙將逐步消除,卻故意不說明開放時程,陸委會甚至濫登廣告痛批「十年開放九成」指控,這不但是做賊喊捉賊,更是國際笑話。

WTO區域貿易委員會為了避免各國濫簽FTA,早在二OO二年四月決議,FTA雙方貨品貿易必須在十年內開放八成五至九成五,否則不予承認,除非簽約雙方自始即提具特別說明,要求WTO允許例外處理。

直到今天,未提出開放時間表的FTA只有兩種:一是先進國家讓利給非洲貧窮小國,二是中國讓利給香港的CEPA。但台灣在WTO屬於已開發國家,中國屬於開發中國家,根本不可能援用第一類型,只能援用位階等同於國內協議的CEPA模式,才能不提出十年開放時程。

其次是賦予「兩岸經合會」太上權力,全未說明該會如何組成、如何決策、如何接受監督。經合會全權掌握後續協商,一旦缺乏透明程序,等於為國共兩黨搭建政商平台,未來想得到關稅減免者,都必須巴結國共兩黨才能納入清單。

最後是根本無從終止的所謂「終止條款」。通常終止條款都具有日出性質,亦即由單方在一定時間前提出,然後屆期自動生效,根本無須與對方協商。但ECFA所謂「終止條款」,儘管允許單方提出終止,卻規定在「終止後三十日內,雙方應就因本協議終止而產生的問題展開協商」。問題是,如果雙方協商始終不順,協議是否視同終止?ECFA也全未說明。

簽了這種違反WTO開放時程、自貶為CEPA位階、不惜違反民主、形同黑箱決策、根本無從終止的喪權辱國協議,還沾沾自喜到處宣揚,有這種阿Q政府,只能說是台灣不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