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-08-16

清官殺人與剛愎誤國

救災無能,決策混亂,每個政府多少都有,但無能到自以為是、知識傲慢、拒不認錯,始終「自我感覺良好」,已經超乎政府常情。自己離譜卻不自知,不禁令人想起《老殘遊記》對麻木官僚的形容:「贓官可恨,人人知之,清官尤可恨,人多不知。蓋贓官自知有病,不敢公然為非;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,何所不可為而剛愎自用,小則殺人,大則誤國」。

直到第七天,救人已經無望,馬英九才召開國安會議,重點是「災後重建」;反觀十年前九二一,李登輝當天就通過十五項決議,重點是「全力救人」。直到第七天,馬才動員國軍五萬人救災;反觀九二一,第一周已經投入國軍十三萬六千人,但劉兆玄竟公開表示「這次救災比九二一速度快,至少我的評價是很快」。

災變第一晚,政府毫無警覺:馬英九參加幕僚婚禮長達九十分鐘,劉兆玄探視災區卻改住國軍英雄館。救災黃金七十二小時,中央無人統籌,各部會互踢皮球:遲不進入緊急狀態,遲不動員國軍救災,遲不爭取國際援助。儘管救災急如星火,國防部對派兵救災,卻一再重申「須依程序申請」。慢與亂延燒到地方,前進指揮所形同虛設,地方求救中央無門,中央地方互相指責,災民看不到政府救援,只好轉往媒體哀嚎求助。

面對救災不力,馬英九先怪「氣象不準」,接著怪「地方不力」,然後怪「災民不撤」,劉兆玄則怪「媒體外行」,兩人的共同特色,就是永遠自我感覺良好,永遠只怪別人,永遠怪不到自己。政府分明拒絕外援,卻一路遮掩到第六天,直到外交部公文被媒體踢爆才低頭。

馬英九自認最懂法律,堅持不發布緊急命令,認為災害防救法已經足夠。問題是後者只能局部救災,事權分工過於細密,並不足以因應縱跨二百多公里的八八水災。而且緊急命令允許政府使用公有非公用財產,允許政府簡化協助災民行政程序,二者並未納入災害防救法,都將造成未來重建工作的困難。

馬英九自認最守原則,堅持救災體系是「地方負責,中央支援」,堅持不在第一時間統籌指揮,不在第一時間派兵馳援。問題是地方救災體系早已殘破不堪,鄉鎮政府甚至也淪為受災戶,但面對災民遍地哀嚎,馬英九卻堅持照本宣科,直到第五天確認小林村慘遭活埋才大規模動員國軍到救災前線。

知識傲慢,所以自認最懂法律;孤芳不染,所以自認最守原則。但傲慢與不染,卻造成違反常識的自以為是,造成緊急決策的自我封閉,不但與各級政府溝通困難,也與基層人民感受脫節,結果是清官殺人卻不自知,剛愎誤國卻不自省。

這種源自領導人性格的剛愎誤國,八八水災只是驚醒人民的一記痛擊,一年多來,類似事件早已層出不窮。例如在金融海嘯後,馬政府始終不願正視經濟成長保六無望,直到去年十二月還堅稱「今年成長不會是負數」,與人民感受完全脫節。政府缺乏危機意識,導致早在去年七月通過的擴大內需預算,直到年底竟然還沒發包,結果失業反先破六,造成許多百姓家破人亡。

另如推動兩岸ECFA,馬政府至今只會一味凸顯零關稅利多,卻從未和受害產業溝通,也不曾提出令人信服的失業衝擊評估,更不曾擬定受害產業和失業民眾的善後方針。決策瑕疵如此嚴重,馬政府卻不斷預告明年第一季就要簽訂。

陳水扁貪汙誤國,人民共棄;馬英九剛愎誤國,也該到了人民共同聲討的時刻。